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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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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越无法无天!”

    “父皇,爹,”包子粘腻腻的缠上皇帝老爹脖子,“人家孩子都骑爹脖子,唯独我从没有,你为毛要做皇帝?很多事我想做却不可以做。”

    萧玦怔了怔,想起那日集市上那将儿子背在脖子上乐呵呵回家的男子,那孩子抱着爹的脑袋笑得开心,转而想起溶儿一岁离开父母,回归后又是皇太子,自己碍于身份不能享受红尘幸福,他不也一样?据说他四岁前最爱在大街上认娘……

    萧玦心酸了。

    一心酸就心软了。

    “来,儿子,爹今天给你骑一回,反正太师府也不怕人看见。”

    包子立即乐呵呵的爬上来,胖爪子一挥,“驾!驾!”

    秦长歌在一边微笑摇头,道:“你惯他,你惯他总有一日你有苦头吃。”

    “这还不是你害的?”萧玦含笑瞟过去,眼神居然有一丝委屈,“我这个正牌爹,最后才被他接受,在他心里的地位,不知道要排到哪里去,这小子到现在心还偏着别人,我不对他好点,保不准他哪天把你洗洗干净了给送出去。”

    “胡扯什么。”秦长歌一笑,“今天这么早来做什么?”

    “今天是人日嘛,你们女子要戴人胜的。”萧玦放下儿子,又在怀里摸。

    秦长歌好气又好笑的看着他,自从上次送了个集市上买的钗儿她说喜欢之后,萧玦便认为是送东西的功劳,有事没事便在集市上淘些玩意巴巴的送来,据说他越买越熟练越买越得瑟,经常挤在大妈媳妇堆里挑东西,眼光似飞梭,落手如雨点,甚至练成了还价高手,八文钱人家只能买一面镜子,他能买一面镜子还饶两盒胭脂。

    秦长歌初次听说直欲喷饭,喷完了仔细想想却又忍不住微笑,想着皇帝大人这般体验也是人生中难得之事,挑选礼物时那份愉悦心情只怕任是什么成功荣耀都不可替代,便由得他好了。

    所以最近太师大人收的礼物水准很低,待遇很高,一堆乱七八糟的胭脂水粉花绸布小镜子都用精致的沉香木盒子装着,盒子表面镶嵌的宝石每一块都比盒子里所有的东西价值加起来都高。

    今天这家伙又玩什么把戏呢?是价值一个铜板的梳子呢还是价值三个铜板的头油?

    秦长歌噙着一抹笑意,看萧玦掏出一个人胜。

    瞪大眼睛,秦长歌看着那个歪七扭八用彩纸剪出来还贴了金箔的人胜……这是虾米造型?两头猪?不对,还有个圆的,猪玩球?不过这猪也瘦了点,耳朵也小了点,那么两只兔?兔玩球?作为兔子,腿好像也太长了,两只鹿?鹿玩球?

    正在拼命猜测,听得那人喜滋滋道:“这是我和你……带着溶儿……”

    秦长歌摇摇欲坠,包子直接昏倒。

    晚上在太师府最高的小楼“扶风楼”用膳,秦长歌是个喜欢风物阔朗的人,楼造得几乎可以评为郢都第一高楼,只是事务忙碌,平日少上高楼,当然也有安全问题的考虑因素,因为附近就有原先的郢都第一高楼摘星楼,若是谁站在楼顶,操强弓劲弩,凭借无双膂力来上那么一箭,很有可能会射穿敬爱的太师大人。

    而赵太师那么爱民,自然不会因为自己的安全问题而生生拆掉摘星楼的,所以平日不常去扶风楼,今日有登高的习俗,秦长歌又懒得出门,就便在扶风开了一桌,也就四个人,她,萧玦,楚非欢,包子。

    萧玦内心里是很希望“一家三口”聚餐的,但他知道在秦长歌心里,楚非欢的地位未必会比自己低,开口要她撇开楚非欢,保不准自己会先被赶走,萧玦有时候也会很有醋意的想,长歌到底对非欢是什么感觉?一个女人有没有可能同时爱上两个男人?扪心自问,换他是女人,对楚非欢这样沉默着永远在身后支持等候的男子,只怕也不忍心抗拒拒绝,这样想着萧玦就越发的有危机感,越有危机感,他就越有意无意的注意楚非欢……哎,他用什么眼神看长歌?长歌用什么眼神看他?

    咦,楚非欢并不看她啊……

    咦,长歌也不看他啊……

    可是为什么长歌手指一动,楚非欢就知道长歌想喝水,很自然的递过水来,而长歌不用看,也知道楚非欢胃口好不好,心情好不好?

    萧玦越看越郁闷,忽然觉得有两道目光粘在自己背上,转头看见宝贝儿子正转着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笑嘻嘻的盯着他看,见他转头,立即伸出大拇指,先朝上,然后缓缓朝下。

    萧玦愕然盯着他的大拇指,问,“什么意思?”

    “这是鄙视的意思,”包子凑到他耳边,悄悄道:“老爹,你很衰。”

    萧玦啪的一下把儿子捺回座位,“吃你的,闭嘴!”

    包子撇撇嘴,切,老爹情场失意就拿我出气,鄙视你。

    萧玦黑着脸回头,忽然看见秦长歌鬓上那个“人胜”正在阳光下熠熠闪光,立时心情又好了几分,无论如何,长歌还是很珍视他的心意的嘛,自己亲手剪的人胜,亲手贴的金箔,花了一夜工夫才搞成,虽然看起来不是那么好看,她不也戴上了嘛。

    萧玦摸了摸自己掌心,唔……昨夜剪刀在掌心戳了个洞,可别给长歌看见。

    之所以以男儿之身动剪刀,是因为听老于海说,亲手剪了人胜送人,寓意深切祝福,可保戴人胜的女子一生美满,福泽绵长,萧玦想着自己万乘之尊,最具厚福的帝王天子,自己亲手剪出的东西,是不是比普通人更有福泽,更能护佑长歌一生平安?当即让老于海教他,老于海自己却犯了难,太监虽然下面没有了,但也算半个男人,男人哪里会这事儿?没法子,老于海悄悄找了最巧手的宫女,自己先学了,然后偷偷回来教给尊贵的皇帝大人,一个半男人整整忙活了一夜,才搞出这个“双鹿玩球”版人胜,可怜老于海学一次教一次,导致皇帝大人戳了一个洞,自己戳了一对洞。

    萧玦想起昨夜对着彻夜不熄的明烛,两个“贤惠”的大男人剪纸的时候,老于海很有经验的说,女人就是要哄的,再强势的女人都喜欢男人哄,哄着哄着就化为水了……唔,长歌,你什么时候能化为我怀里的水呢?

    皇帝大人在那里浮想联翩,秦长歌却在不住给楚非欢劝菜,“非欢,你吃得太少了,最近气色不好,是不是太劳累了?”

    秦长歌的目光有些担忧的从楚非欢面上掠过,眉峰淡淡一蹙……非欢何止是气色不太好,简直近乎苍白,隐约又有点像当初重病时的气色,若不是自己有意无意间把过他的脉,觉得他真气如常,真的要以为他旧病复发了。

    楚非欢轻轻举杯,酒杯后的目光缓缓在秦长歌鬓上人胜一掠,随即转开,垂下眼睫,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喝得略微急了些,鬓间竟隐隐沁出细汗来。

    他本是敏感的人,感觉到长歌的目光一直不曾放松,干脆搁下酒杯,浅笑站起道:“长歌,人庆节有放天灯的习俗,你准备了没有?”

    秦长歌心不在焉的道:“没有,要不,咱们去集市上去买?”

    “不必了,我给你做了一个,”楚非欢微笑着从宽大的袖囊里掏出一个东西,秦长歌目光一亮凑过去看,见是小小的折叠起来的一个方块,一时看不出是灯,楚非欢不急不忙一一拆解装接,不多时掌心便神奇的出现了一个精巧的,可折叠的天灯。

    淡紫的柔韧竹麻薄纸上,两面都有图,一面绘秋日碧湖,湖中芦苇飘飞,素衣的女子,如白鸟般飞掠而来,姿态轻盈;一面绘小桥流水,桃花斜逸,微笑的高贵女子,纤指间一朵迟桃娇艳如真。

    灯上一排小字秀逸飞扬:人生若只如初见。

    秦长歌心中一震,一时心底一暖又一冷,深深喜悦里忽生淡淡悲凉,仿佛看着一场绮丽的回忆如梦境般在眼前缓缓展现,然而心底又那般清楚的知道确实是梦,就那般欢喜着苍凉,却又不知道为何苍凉。

    人生若只如初见,再向后走,谁也看不见是怎样颜色的命运在等候,那些写在记忆里的蔷薇色水晶帘,穿越过去,往往却会撞上人生的森凉的墙。

    如初见,芙蓉面,与谁能,双飞燕?

    秦长歌指尖轻轻抚过制作精美的灯面,似乎想用手指一笔笔绘下楚非欢亲笔所画的那两副图,半晌才轻轻道:“很美。”

    楚非欢淡淡笑着,在灯笼底部装上横架,用铁丝仔细捆扎好沾满豆油的布团。

    萧玦怔怔的看着那个精巧漂亮得令人赞叹的灯,再看看秦长歌头上那个惨不忍睹的人胜,脸色忽然黯了一黯,过来轻轻拉了秦长歌的手,道:“长歌……”

    秦长歌只对他回眸一笑,萧玦目光立即亮了亮。

    楚非欢却仿佛什么都没看见,只是专心的将布团点燃,他修长的手珍爱的抚过灯面,突然淡淡一笑,手一松。

    一点五彩光芒燃起,灯成五色,绚烂如霓虹,迅速飘摇上繁星明灭的夜空,飘飞间时而是白鸟蹁跹的女子,时而是桃花人面的嫣然,在丝绸般的深蓝夜空中幕幕流转,扶摇直上,渐渐消逝。

    高楼扶风,群星如在手端,推窗便觉清风明月在怀,然而那一点摇曳的彩光,却不可追逐的飞远。

    隐约听得底下人声欢噪笑语连连,随即便见无数天灯漂浮而起,如地面上升起万点繁星,缓缓融入天空,与烂漫星光汇聚不分彼此,四人从高楼下望,看见整个郢都大街小巷,都有人群出动,人们挤挤挨挨笑闹着,各自放飞了自己满载祝福祈求平安的天灯。

    漫天彩灯如花开千树,七彩琉璃五色喧艳,而高处最先飞起的那盏,最先悠悠消逝在苍穹高处,云层之巅。

    楚非欢仰首,秀丽身姿被月色星光剪影成清逸弧度,高楼上清风鼓荡,吹起他长发蓝衣,衣袂飘飘风神如仙,他出神的看着天灯飘远的方向,轻轻道:

    “长歌,我唯愿这盏灯,放飞你人生里所有的寂寞、仇恨、无奈、悲苦,给你带来永生的幸运、喜悦、美满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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