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抓山雀!”
本来还心有余悸的人们一听到顾晚灯愿意陪他们一起去,就都将危险抛之脑后,甚至有着喜悦,能和顾晚灯一起作战可是求都求不来的,这个人在大伙的心目中早就超出了凡人,可以说是他们最敬仰的人,所以在得知破晓怀了他的孩子后,大伙都没有任何的妒忌。
爱一个人,就希望她过得比任何人都要好,每天笑口常开,破晓爱顾晚灯,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了,可以说众人皆知,而她有顾晚灯的孩子,大伙也觉得是喜事,毕竟他们早就知道自己都没希望了,只要她快乐就好。
至于他们?个个都只希望能永远跟在这个女人身边,最起码厌倦之前,都希望可以像现在这样,同甘共苦,风雨同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种日子总是会给他们刺激和新鲜感,就连王忠都没想过娶个女人然后平平淡淡的过一生。
跟着破晓,是一种荣幸,她的独特性格,她的胆大妄为,她的野心勃勃,她的豪气万丈,她的一颦一笑都让人无法抵抗,其实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挺美好的,最起码日子比较充实。
玉蝴蝶笑着摇摇头,顾晚灯总是能令这个光芒万丈的女人兴奋,不得不说,他很喜欢看她笑,那么的灿烂,那么的让人愉悦,因为她一笑,就一定会有让所有人都兴奋的喜事发生,得知有喜后,他有短暂的悲伤,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发现有些离不开这个女人了,其实有一段时间有想过离开的,奈何走了不到三个时辰就又回来了。
不想去走以前的路,喜欢和竹无伤,崔墨奇,猛雅他们在一起,也喜欢这些人,喜欢到不能失去。
有时候兄弟友谊真的可以超出爱情,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兄弟,永远也不会有背叛,这才是朋友,有难了,他们会豁出命来救你,而自己同样会不顾一切的帮助他们。
破晓说过,兄弟就是不计较,为兄弟两肋插刀,这话他喜欢。
要不是她的话,大伙怎么可能聚集在一起,还患难见真情?估计宝司部落已经被收服,猛雅已经壮烈牺牲,竹无伤和崔墨奇还在成天互相对打,谁有这个本事掀起这么大的风浪?一个采花贼,因为这个女人,而被人敬仰,曾经人人喊打,如今个个宣扬。
一切都是因为这个女人。
所有人都四下散开,去做准备,带着狂喜,第一,可以和顾晚灯一起并肩作战了,第二,要真是能收服猛虎,宝司部落将会更加荣耀,收服天下也更近了一步。
而他们万万没想到早有人捷足先登,还是他们最不放在眼里的两个小娃儿。
“这里这里!你看是不是老虎俯卧过的痕迹?”
茂密的丛林中,墨儿指着一堆被压扁的青草惊叫。
扶影弯腰捡起一些干枯的粪便,再捻起一些洁白的毛发,点点头:“这是老虎的粪便,我在天残宫见过,只有强势的老虎才会留下粪便,代表着这是它的领土,弱势的会把粪便掩埋,害怕留下足迹,被敌人找到!”
“那快点,就在这里!”墨儿将绑好的麻袋仍到一旁,取下背后的饮血刀后退三步,大喝一声,将内力汇聚刀刃,直接冲那片柔软的草地砍去。
眨眼间,大片土壤的表皮被掀起,落到一旁,而宝宝们则在下面开始挖坑,扶影边挖边不解道:“破晓阿姨不是说引到山洞里吗?你干嘛在这里弄陷阱?”
“我这是在减少它的痛苦,娘亲的招太残忍,要它承受三天的痛苦,在这里一会就好了,你看!”掏出怀中的一堆药丸骄傲道:“他们会的,我都会,是不是很厉害?”
扶影目瞪口呆的惊呼:“你偷玉叔叔的东西?”
“什么偷不偷,这是拿!”
“阿姨说不请自拿,就是偷!”
见小女孩的眼神有着愤怒,墨儿嘟嘴认错;“好了好了,以后不会了,这事你不可以说出去,否则娘亲会打死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