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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谈“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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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他们对于宗教都有狂热;sche这班流浪汉就用尽俏皮的辞句,热嘲冷讽,掉尽枪花,来讥骂宗教。在人生这幕悲剧的喜剧或者喜剧的悲剧里,我们实在应该旗帜分明地对于一切不是打倒,就是拥护,否则到处妥协,灰色地独自踯躅于战场之上,未免太单调了,太寂寞了。我们既然知道人类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那么又何必自作聪明,僭居上帝的地位,盲目地对于一切主张都持个大人听小孩说梦话态度,保存一种白痴的无情脸孔,暗地里自夸自己的眼力不差,晓得可怜同原谅人们低弱的理智。真真对于人类理智力的薄弱有同情的人是自己也加人跟着人们胡闹,大家一起乱来,对人们自然会有无限同情。和人们结伙走上错路,大家当然能够不言而喻地互相了解。当浊酒三杯过后,大家拍桌高歌,莫名其妙地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那时人们才有真正的同情,对于人们的弱点有愿意的谅解,并不像“君子”们的同情后面常带有我佛如来怜悯众生的冷笑。我最怕那人生的旁观者,所以我对于厚厚的约翰生传会不倦地温读,听人提到的旁观报就会皱眉,虽然我也承认他的文章是珠圆玉润,修短适中,但是我怕他那像死尸一般的冰冷。纽门自己说“君子”的性情温和近于女性(),流浪汉虽然没有这类在台上走式步伐的旖旎风光,他却具有男性的健全。他敢*地和生命肉搏,打个你死我活。不管流浪汉的结果如何,他的生活是有力的,充满趣味的,他没有白过一生,他尝尽人生的各种味道,然后再高兴地去死的国土里遨游。这样在人生中的趣味无穷翻身打滚的态度,已经值得我们羡慕,绝不是女性的“君子”所能晓得的。

    耶稣说过:“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流浪汉无时不是只顾目前的痛快,早把生命的安全置之度外,可是他却无时不尽量地享受生之乐。守己安分的人们天天守着生命,战战兢兢,只怕失丢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乐完全忽略,到了盖棺论定,自己才知道白宝贵了一生的生命,却毫无受到生命的好处,可惜太迟了,连追悔的时候都没有。他们对于生命好似守财虏的念念不忘于金钱,不过守财虏还有夜夜关起门来,低着头数血汗换来的钱财的快乐,爱惜生命的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只有刻刻不忘的担心,连这种沾沾自喜的心情也没有,守财虏为了金钱缘故还肯牺牲了生命,比那什么想头也消失了,光会顾惜自己皮肤的人们到底是高一等,所以上帝也给他那份应得的快乐。用句罗素的老话,流浪汉对于自己生命不取占有*,是被创造*的势力鼓舞着。实在说起来,宇宙间万事万物流动不息,那里真有常住的东西。只有灭亡才是永存不变的,凡是存在的天天总脱不了变更,这真是“*常转”。,等等去描写它,而他们的名著又能够博多数人的同情。蔼理斯曾把人生比做跳舞,若使世界真可说是个跳舞场,那么流浪汉是醉眼朦胧,狂欢地跳二人旋转舞的人们。规矩的先生们却坐在小桌边无精打采地喝无聊的咖啡,空对着似水的流年怅惘。

    流浪汉在无限量地享受当前生活之外,他还有丰富的幻想做他的伴侣。的《块肉余生述》里面的说:“缺乏幻想能力的人民是会灭亡的。”幻想同矛盾是良好生活的经纬。流浪汉心里想出七古八怪的主意,干出离奇矛盾的事情。什么传统正道也束缚他不住,他真可说是自由的骄子,在他的眼睛里,世界变做天国,因为他过的是天国里的生活。

    若使我们翻开文学史来细看,许多大文学家全带有流浪汉气味。偷过人家的鹿,)过了几千年还没有失去光辉。少年时放荡异常,他的忏悔录却同托尔斯泰(他在莫斯科纵欲的事迹也是不可告人的)的忏悔录,卢骚的忏悔录同垂不朽。富兰克林也是有名的流浪汉,不管他怎样假装做正人君子,他那浪子的骨头总常常露出,只要一念攻击他的文章就知道他是个多么古怪的一个人。的《英国一个吃鸦片人的忏海录》,这个名字已经可以告诉我们那内容了。做《罗马衰亡史》的,他年青时候爱同教授捣乱,他那本薄薄的自传也是个愉快的读物。一心全在自然的美上面,除开游荡山林外,什么也不注意,他那《心史》是本冰雪聪明,微妙无比的自白。记得从前美国一位有钱老太太希望他的儿子成个文学家,写信去请教一位文豪,这位文豪回信说:“每年给他几千镑,让他自己鬼混去罢。”这实在是培养创造精神的无上办法。我希望想写些有生气的文章的大学生不死滞在文科讲堂里,走出来当一当流浪汉罢。最近半年北大的停课对于中国将来文坛大有裨益,因为整天没有事只好逛市场跑前门的文科学生免不了染些流浪汉气息。这种千载一时的机会,希望我那些未毕业的同学们好好地利用,免贻后悔。

    前几年才死去的一位英国小说家在他的散文集《人生与文学》内,谈到一位有流浪汉气的作家,说起有许多小女读他的书以后,写信去向他问好,不禁醋海生波,顾影自怜地(虽然他是老舟子出身)叹道:“我平生也写过几本故事(我不愿意无聊地假装自谦)既属纪实,又很有趣。可是没有女人用温柔的话写信给我。为什么呢?只是因为我没有他那种流浪汉气。家庭中可爱的*魔王对于这班无法无天的人物偏动起怜惜的心肠。”流浪汉确是个可爱的人儿,他具有完全男性,情怀潇洒,磊落大方,哪个怀春的女儿见他不会倾心。俗语说:“痴心女子负心汉。”就是因为负心汉全是处处花草颠连的浪子,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头,他那痛快淋漓的气概自然会叫那老被人拘在深闺里的女孩儿一见心倾,后来无论他怎地负心总是痴心地等待着。中古的贵女爱骑士,中国从前的美人爱英雄总是如花少女对于风尘中飘荡人的一往情深的表现。红拂的夜奔李靖,乌江军帐里的虞姬,随着范蠡飘荡五湖的西施……这些例子也不知道有多少。清朝上海窑子爱姘马夫,现在电影明星姘汽车夫,姨太太跟马弁*也是同样的道理。总之流浪汉天生一种叫人看着不得不爱的情调,他那种古怪莫测的行径刚中女人爱慕热情的易感心灵。岂只女人的心见着流浪汉会熔,我们不是有许多瞎闹胡乱用钱行事乖张的朋友,常常向我们借钱捣乱,可是我们始终恋着他们率直的态度,对他们总是怜爱帮忙。天下最大的流浪汉是*教里的魔鬼。可是那个人心里不喜欢魔鬼。在莎士比亚以前英国神话剧盛行时候,丑角式的魔鬼一上场,大家都忙着拍手欢迎,魔鬼的一举一动看客必定跟着捧腹大笑。在他的小品文集《橘树》里《论魔鬼》那篇中说《失乐园》诗所说的撒但在我们想像中简直等于儿童故事里面伟大英猛的海盗。凡是儿童都爱海盗,许多人念了密尔敦史诗觉得诡谲的撒但比板板的上帝来得有趣得多。魔鬼的堪爱地方太多了,不是随便说得完,留得将来为文细论。

    清末有几位王公贝勒常在夏天下午换上叫花子的打扮,偷跑到什刹海路旁口唱莲花向路人求乞,黄昏时候才解下百衲衣回王府去。我在北京住了几年,心中很羡慕旗人知道享乐人生,这事也是一个证明。大热天气里躺在柳荫底下,顺口唱些歌儿,自在地饱看来往的男男女女;放下朝服,着半件轻轻的破衫,尝一尝暂时流浪汉生活的滋味,这是多么知道享受人生。戏子的生活也是很有流浪汉的色彩,粉墨登场,去博人们的笑和泪,自己仿佛也变做戏中人物,清末宗室有几位很常上台串演,这也是他们会寻乐地方。白浪滔天半生奔走天下,最后人艺者之家,做一个门弟了,他自己不胜感慨,我却以为这真是浪人应得的涅。不管中外,戏子*必定是人们所喜欢的人物,全靠着他们是社会中最显明的流浪汉。的小说所以会那么出名,每回新书时候,要先通知警察到书店门口守卫,免得购书的人争先恐后打起架来,也是因为他书内大脚色全是流浪汉,俱乐部那四位会员和他们周游中所遇的人们,《双城记》中的等等全是第一等的流浪汉。《儒林外史》的杜少卿,《水浒》的鲁智深,《红楼梦》的柳二郎,《老残游记》的补残老是深深地刻在读者的心上,变成模范的流浪汉。

    流浪汉自己一生快活,并且凭空地布下快乐的空气,叫人们看到他们也会高兴起来,说不出地喜欢他们,难怪有人说:“自然创造我们时候,我们个个都是流浪汉,是这俗世把我们弄成个讲究体面的规矩人。”在这点我要学着卢骚,高呼“返于自然”。无论如何,在这麻木不仁的中国,流浪汉精神是一服极好的兴奋剂,最需要的强心针。就是把什么国家,什么民族一笔勾销,我们也希望能够过个有趣味的一生,不像现在这样天天同不好不坏,不进不退的先生们敷衍。写到这里,忽然记起东坡一首西江月,觉得很能道出流浪汉的三昧,就抄出做个结论罢!

    照野弥弥浅浪,

    横空隐隐层霄,

    障泥未解玉骄,

    我欲醉眠芳草。

    可惜一溪风月,

    莫教踏碎琼瑶,

    解鞍枕绿杨桥,

    杜宇一声春晓。

    顷在黄州,春夜行蕲水中,过酒家,饮酒醉。乘月至一溪桥上,解鞍曲肱,醉卧少休。及觉已晓,乱山攒拥,流水锵锵,疑非尘世也。书此语桥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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