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500加更)
一座宽敞的纱帐床,两张对角的茶案,三扇背街的窗子,四幅蹩脚的字画,这便是顺风大客栈的上房,十两银子一宿,饭菜热水茶点另结。
“你那翻羽先前的主人,便是何老板吧?”
“是他。”
“他人看着是挺好说话的,唉,好好一匹宝马,平白被你没去,肯定心疼。”
“收拾好了么?”
“马上。”
将不重要的东西都放置好,重要的随身带着,又在洗脸架旁用热水绞湿帕子,她方走到茶案边,两手递过去。
“少爷,一路风尘,擦把脸吧。”
解开发间隐藏的细绳,取下半张灰色的面具,李泰看了她一眼,接过那帕子,道:
“有趣吗。”
遗玉终是忍不住摇头笑出声来,盘腿在他对面坐下,两手撑着下巴,轻声道:
“谁让你昨天才告诉我,只有沈大哥一个知晓你身份,害我突然变成了侍女丫鬟,这不练习一番,万一露了马脚怎么办。”
半个月前,他们离京南行,羽林军退走后,便在半道上兵分两路,文学馆真正去修书的学者被护卫送往东南沿途查访民风民情,遗玉和李泰则由一小波人马护送入蜀地,歇歇停停,今日方才赶到这集合的镇子上来。
她只道这次去寻药的都是李泰的好友,闹了半天,就连那红庄的来人也不知道李泰魏王的身份,唯有沈剑堂一人。
还记得在靠山村初识李泰时候,他便自称是常公子,这话没说假,出了长安城,他出门在外,是化名做常公子,对外家里宣称,家里经营的主要是酒业,在南方小有名头,人称“常四爷”。
要么扮他的表妹,要么扮他的侍女,遗玉心里纠结那表哥表妹的,便就选了后者。
“那位姚小姐,是不是同你有过节?”遗玉把玩着他摘下来的面罩,这灰不拉几的东西,戴着一点都不帅气,可是眼洞特殊的结构,却刚好背光影藏起李泰的瞳色,就是离近了看,也只当他是瞳色浅淡一些,而非异人的青碧。
听她提及那姚一笙,李泰的眉心竟然皱了一下,而后道,“没有。”
“哦。”肯定是有什么,不然在楼下,姚一笙为何对他说话那么横冲冲的。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两人都噤了声,听得门外小二传道:
“常爷,何老板叫小的唤您过去,说是柳公子和萧小姐都到了。”
上房都一个模样,何少知这屋里楞多出了一张丈长的桌案,七人面对面坐在两头,酒足饭饱后,遗玉侧坐在李泰身后,听他们商量事宜,悄悄打量着几人。
“该说的也就这样了,只一件事有改头,”说话的是眉宇比男子还要飞扬一些的姚一笙,“探得珍稀药草,我和一笛要先采,若是寻到药源采种,我和一笛要占四成。”
那青葱衫的少年,是同她一起来自红庄的,不知是何亲系,名唤姚一笛,同那晚在长安城外出手擒捕遗玉的男人一样,都是对兽类有研究。
“喂,姚一笙,先前不是说好了,你只要三成。”沈剑堂先不满出声,他伸手指着何胖子,道:“那地方是老何的商队死了一批兄弟找出来的,咱们八个人,你们也好意思要四成?”
此次寻药,并非空山摸金,而是握有确实可靠的消息,这一行人,便是要深入山林,觅些稀世的植草是一,拨采珍贵的药种是一,前者全凭运气,后者便是不能轻易相让的了,谁知道带回去十粒种子,是否能成活一株?
“他找出来了吗?”姚一笙毫不退让,“若是这胖子真找出来了,还会好心叫上我们分一杯羹?那大蟒山足抵得上千个这镇子大小,若没有我和一笛,你们能剩下一条命来,就算是好运了,再者——”
她眉尾飞扬,瞥了在座两人一眼,“八个人?你是不会数数吗,萧蜓是你的人,这黑面鬼干脆带了个丫鬟来充数,不就是想多分一份么,我懒得同你们墨迹,要么答应,要么我和一笛就不掺和了,我们红庄还缺你们这点药材不成,哼。”
“你——”
“公子,”坐在沈剑堂身边的女子连忙拉住了还待争辩的他,素气的脸上挂着安抚之色,“就这样吧,等到寻见药草,还要靠一笙辨识,这一路上,若少了他们,如何成行。”
萧蜓,正值芳华的女子,不知和沈剑堂是什么关系,却尊称他做公子,遗玉打量着这穿着豆青色劲装,瞄见她背着那那把足抵她半背宽的大刀,暗自纳闷,李泰说能诊疑难杂症的便是这萧蜓了,可她怎么看,对方都不像是学医的样子。
“咳,”半晌没没开口的绿袍何胖子,老好人地出来打了圆场,“这次寻药,少了谁都不行,常四爷,你说呢?”
“若寻到晴明草和落叶为霜,是我的,别的无所谓。”李泰目的很明确,这两样药草,一样是他要的,一样是遗玉要的,大蟒山一行,不过是他们这次出游的目的地之一。
“四爷干脆,要我说,大家都是各取所需罢了,没必要在出门前就闹得不快,好了,若无人有异议,这事便定下了,一笙,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定下四成,姚一笙并没什么高兴写在脸上,双臂环在胸前,抬起下巴盯着李泰,要笑不要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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