铮便厚颜请了杜大人过来。
“正是如此。”杜若瑾又看一眼遗玉,道,“刚才听见卢小姐那般言谈,忽有所感,若殿下有此意,杜某愿意代为作画。”
这是,她一年前曾经和他提到过的插图一事?遗玉惊讶地扭头看向李泰,从他面无表情的脸上得到确认,心情微妙起来,原来这个在某方面十足自我的男人,还是有听进去她的话的。
有杜若瑾帮忙,当然是最好,李泰就是察觉出他的来意不会是让人高兴的,但是全没有放过这个劳力的想法,简单地交流之后,又从地上找了一叠文稿给他和齐铮去一边琢磨,便端过遗玉拌好的那一大碗凉皮,拿起银头箸,夹起一根,慢条斯理送进嘴里,酸咸又爽口的味道,叫他略扬起眉。
“这叫什么?”
遗玉重新在他对面坐下,解释道:“这是我和娘用米粉蒸成的皮子,叫凉皮,拌了笋丝和青瓜,偶尔吃些,可以健脾。”
两人在外那一年,互相都了解了对方的生活习惯,遗玉知李泰春天多乏,尤其是晨冷午热的那几天,完全没有吃饭的胃口,昨日天气忽热,她便和卢氏商量着,蒸了些凉皮出来,特意带来给他,免得他又不吃饭。
“味道不错。”李泰低头,也不顾边上有下属和外人在,在遗玉的注视下,倒认真地一口口吃起这简单地完全不合他身份的食物,就像是他们在外那一年一样,只要是她做的,他都会安静地吃完。
杜若瑾听着齐铮比划,余光落在书案两边对坐的那对男女身上,恍然忆起两年前上元节的那个夜晚,在那间小茶馆里,他们牵着手从他眼前离开,也是这样,明明离得那么近,他们之间,却好似永远都插不进第三个人。
就在长孙夕同李泰就民词小调一事争辩后的第二天,大书楼里正在忙碌的学者们,被秘书郎萧德言前来通知了一件事,那就是要他们将各地的民词小调,和神话异志,挑选后,编入各地志文当中。
接到这个消息,一半年轻的学者,当即便停了手上的工作,去与在大厅一角看书的长孙夕说话。
“三小姐,我就知道,殿下一定会改主意的。”
“是啊,多亏三小姐的劝说,不然我们辛苦采来的东西,就要浪费了。”
......
只要是在文学馆里待上一年半载的学者,都清楚魏王的脾气,那是一位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主儿,已经决定的事,根本就别想要他改主意,因此,能说服魏王的人,不论男女,或者年轻与否,自然是叫人佩服的。
萧德言站在门口,笑着对身边的人道:
“齐大人,我们昨日真该来听听,咱们那牛脾气的殿下是怎么被劝服的。”
齐铮摸摸鼻子,看长孙夕神色自若地应对着一群人地赞誉,语焉不详道:
“就怕你看到的,不是你想看到的。”
说这话时,他不由回忆起昨日,在满是回音的顶楼上,听到那位小姐的言谈,他心情的激动难忍——
难道你不希望,等到千百年后,当后人们再次翻读起它,看到的,将会是整个大唐?
他是不知道美人三小姐同魏王辩了些什么,但只要是一个心中有志的男人,又怎能会不因那一位小姐的话升起豪情来,更何况是那个暗藏着勃勃野心的男人
这边,长孙夕客气地回应着围上前说话的众人,余光瞟见二楼梯口站着的人影,转过脸,矜笑着点了下头,便又微微仰起了精致的下巴。
遗玉收到长孙夕的笑容,指尖又在扶手上轻划了几下,同样回以一笑,转身走上楼去。
女人之间的过招,往往在不经意间开始,又在不经意间结束,谁胜谁负有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清楚自己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一些人,还是为了一个人。
同一时间,就在东都会的街头巷尾,许多玩闹的孩童,前后追逐着,嬉笑着,拍着巴掌,唱起了朗朗上口的儿歌:
“一等牡丹,三等菊,却将王妃莠草比,惹怒卢姓女,拆破鬼把戏,名是真,评是虚,为利毁人誉,厚颜无人及,好个长孙媳”
而另一头,清晨便从长安城出发的几辆马车,驶到了龙泉小镇的璞真园门口,正要和周夫人出门去京里觅金匠的卢氏,被拦了个正着。
“请问,府上可是卢家二小姐宅处?”
(好吧,这章也成前天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