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还有理智时逃之夭夭?还是去找女人当解药?
墨越被算计,他肯定会生气。
这是初晓唯一能猜到墨越生气的原因。
“小真还没有本事让他气得直做菜。”华宸不愧是墨越多年的好友,对墨越是相当的了解。
遭到华真算计的话,墨越是会生气,绝对会找华真算帐,但不会进厨房里做菜。能让墨越发疯的人只有一个,便是他那个小小童养媳。
初晓好奇,“那是什么原因?”
华宸看她,“老婆,你在我面前问着另外一个男人,不怕我吃醋?我心眼儿比针眼还小的,你多考虑考虑我的感受哈。”
初晓失笑,“我是好奇嘛,好奇心谁没有?”
这样也要吃醋。
还真是心眼比针眼还小。
“你别老盯着我看,你看孩子也跟着你一样盯着我看,很容易让我以为自己衣服穿反了。”初晓娇嗔着,华宸的眼神炽烈起来能把她整个人融化。
摸摸儿女的头,华宸把孩子放在床上,让他们自己玩耍,他则挪坐到初晓的身边,伸手就帮她整理着衣衫,宠溺的声音暗哑,隐隐夹着他对她的渴望:“骤然被打扰,你的衣服还有点乱,很容易让人猜到咱们做了什么。”
初晓:……
“先生,太太,到了。”
司机的声音在车外响起,成功地解救了初晓的窘境,她真怕车程再远点,这头饿狼会在车上把她吃一遍。
他在那方面特别的强,从她主动示好开始,他几乎每个晚上都要折腾她,逢着周末他不用上班,折腾得更厉害。
上辈子他们的七年无性婚姻,他又坚持着不碰容诗彤,更不会碰外面的女人,他是如何度过的?
初晓忽然心疼他上辈子压抑了七年。
虽说他们失败的婚姻里,他也有过错,但他付出的多,承受的也多。
凌四叔说她能够重生,或许就是因为华宸。
初晓特别想知道上辈子,华宸知道她死后是什么反应?
华宸肯定会知道她的死讯的,虽说她在死前就和华宸签字离婚了,但外界还不知道,在别人的眼里,她还是华家的大少奶奶。
华宸会不会帮她收尸?
初晓在心里自嘲:上辈子的她一直折腾到离婚时,那时的她已经众叛亲离,连自己的亲生父母,兄弟姐妹都恨极了她,犹记得她打电话给哥哥时,哥哥对她的冷漠,虽说重生了,初晓只要想起那些事,她的心依旧揪得紧紧的,那种情况下,她死了,还指望华宸帮她收尸?
华家大宅里的那些人,要是知道她总算把自己折腾死了,只会放鞭炮庆祝,应该会阻拦华宸帮她收尸的。
自己的娘家人会不会?
或许会,或许不会。
“老婆?”耳边响起华宸关切的叫声,初晓骤然回神,才发现自己又陷入了上辈子的漩涡里。
“到了?那咱们下车。”初晓避开华宸关切的眼神,每次想起上辈子的事,她就特别的自责,觉得自己打烂了一副好牌。
华宸深深地看了她片刻,她不愿意说,他也不追问,抱着两个孩子下车后,把孩子放站在地上,他再转身扶初晓下车。
初晓笑:“我自己可以的。”她又不是小孩子。
雨,已经停了。
雨后的清凉还残留在空气中,下车后让人觉得有点冷意。
“华宸,你总算来了,我有救了。”
常长欢从屋里跑出来,他是个长相一般但身材高大的男人,年纪和华宸不相上下。
“小宝贝也来了,来,让常叔叔抱抱。”常长欢见到两个小宝贝,欢喜地把华宇捞抱起来,他是华宸的好友,两个孩子跟他也熟,华宇礼貌地叫了他一声常叔叔。
抱着华宇了,常长欢还贪心要抱华咏,华咏本想“逃跑”的,反应慢了点儿,就被常叔叔抱起来了。
“哟,大少奶奶也来了呀。”
常长欢这句话多少都带点讽刺意味。
文初晓可以说是第一次见到常长欢的人,但常长欢对她却非常熟悉。
华宸狠狠地瞪了常长欢一眼,当着他的面还敢讽刺他的女人,看在是相交多年又能帮到他很多忙的份上,他暂且饶了常长欢这一回。
“常先生,你好,请叫我初晓,你是华宸的好友,叫我大少奶奶太见外了。”被常长欢讽刺,文初晓好脾气地回应。
常长欢是知道文初晓改变了的,他就是替好友抱不平,才会故意刺初晓一句,被好友狠瞪了一眼后,又见初晓并没有生气,常长欢适可而止。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低声地说了文初晓一句:“文初晓,好好地补偿华宸。”
“常长欢!”见常长欢的距离离初晓近了点儿,华宸眯着的眼闪烁着危险,低沉地叫了一声。
常长欢撇撇嘴,嘀咕着什么。
墨越请的保姆阿姨也从屋里迎出来:“华先生,你们来了,屋里请。”
常长欢不想进去了,他实在不想再吃,就算吐了无数次,可是被逼着吃了那么多,他也吃怕了。他对华宸说:“华宸,你进去劝劝墨越,我带孩子在外面玩玩,顺便散散步,消化消化,我估计三天都不用吃饭了。”
说着,常长欢抱着两个孩子就溜。
华宇兄妹俩扭头望向爸妈。
“小宇,小咏,要听常叔叔的话。”华宸没有阻止常长欢带着儿女去玩。
华咏有点委屈,嘟着粉嫩嫩的唇瓣。
“老婆,我们进去看看。”华宸拉着初晓,跟着保姆进屋,同时也在问着墨越的情况:“黄姨,墨越已经做了多久的菜?”
“天刚亮,先生就在厨房里忙活,家里的食材用完了,他又让我去超市买了很多食材回来,附近的那间大超市里的蔬菜,肉类,鱼虾等,几乎被我买光。”黄姨一脸的担忧。
在这里工作五年,主人是个会做菜的,向来不用她做饭,她还能吃到媲美五星级大厨做出来的饭菜,工作也不重,收入高,主人待人温和有礼。两个人相处了五年,虽是雇佣关系却也有了家人一般的感情。
黄姨还是第一次见到墨越这般,着实担心。
想起墨越吩咐她去附近的超市,把超市里所有食材买回来的事,黄姨还心有余悸,被吓的!
她在超市里买了那么多东西,也惊呆了其他人,她并没有真把超市里的食材全都搬回来,总要留一点给别人嘛,可像她这种恨不得把整个超市搬空的大顾客,超市都是第一次遇到。
“嗯,我知道了。”
“华先生,你一定要劝劝我家先生,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便是,不要折磨自己。”也折腾别人。
常先生被折腾得够呛的。
“黄姨,我会的,你别担心。”
华宸温沉地安慰黄姨一句,他带着初晓进屋时,墨越恰好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捧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摆放着三盘他刚做好的菜。
黄姨一见墨越出来,就顿住了脚步,然后悄然地往后退,她也吃撑了,实在吃不下去啦,把战场交给华先生吧。
黄姨很不讲义气地偷溜了。
近前了,初晓才看到墨越端出来的那三盘菜,一盘是什锦炒虾仁,一盘是尖椒猪肚,一盘蘑菇蛋卷,都是家常菜。
墨越并没有走过来,见到华宸夫妻俩时,他也不说话,捧着托盘转身就拐入了餐厅里,华宸夫妻俩跟着进去,发现餐厅里的那张餐桌上已经摆满了菜碟子,从残留的菜来看,清一色的家常菜,菜色完全不同样。
能做出这么多的家常菜来,初晓不得不佩服墨越的厨艺。
墨越把那三盘菜摆到了桌面上,再把被常长欢和黄姨吃剩的菜盘子一个一个收起来。他就像一个专业的酒店服务员,收拾桌面收拾得特别快,也很干净。
很快,桌面上便只有他刚做好的那三盘菜。
他还拿来了新的干净的碗筷。
然后,他盯着华宸夫妻俩看。
“老婆,我带你去洗了手再来吃。”华宸体贴地拉着初晓去洗手,之后夫妻俩双双回到桌子前,华宸依旧体贴地帮初晓拉开了椅子,等初晓坐下了,他才在初晓身边就座。
夫妻俩的恩爱更加刺激着墨越,他瞪着华宸。
“墨越,我们会吃的,你不用逼迫,还想做什么菜就去做吧,我不阻止你。”华宸看都不看墨越,而是拿起筷子,帮初晓把菜里面的姜葱蒜挑掉,初晓不喜欢吃这些。
墨越看了片刻,转身回厨房去,很快厨房里就传出了他切菜的声音。
初晓看向厨房的方向,问华宸:“墨越很喜欢做家常菜?”
“有一个人特别的喜欢做家常菜。”华宸帮初晓把姜葱蒜都挑干净后再帮她夹了点菜,柔声说道:“老婆,你尝尝这些菜的味道如何,要是不好吃,我让墨越再用点心。”
敢情他是把墨越当成了自家厨师。
初晓尝了一口,两眼一亮,一边吃一边点头:“很好吃,真的很好吃。”不过她更好奇华宸嘴里的那个喜欢做家常菜的人是谁。“老公,谁特别的喜欢做家常菜?与墨越有关?”
凑到她的腮边偷了个香,华宸赞着:“我老婆真聪明。”
初晓连忙推了推他,低嗔着他:“华宸,你正经点。”真是人不可貌相,以前总以为华宸是个稳重严肃的人,结果大错特错,他简直就是个披着人皮的狼,饿狼!
华宸眼里带笑,坐正了身子,自己也夹了点菜来吃,在老婆大人期盼的眼神下,他说道:“墨越有个童养媳,比他小七岁,是个孤儿,被墨家当成墨越的妻子养大,她特别的喜欢做家常菜。”
说到这里,他没有再说下去,相信他家聪明的老婆会想明白墨越今天的异样是因为谁了。
初晓愣住。
墨越有童养媳?
现在这个年代里还有童养媳?
她一直以为墨越对容诗彤有好感的,毕竟他经常指点容诗彤的厨艺。不过上辈子,在她死时并没有听说墨越娶妻的消息,也没有听说过墨越有固定的女朋友。
原来墨越早就是别人的未婚夫了。
那,墨越为什么不结婚?
“他,他有童养媳?我还以为他喜欢容诗彤呢。”
太震惊了。
原来上辈子还有很多事情是她不知道的。
华宸又往她的碗里夹菜,“他来A市就是为了找他的童养媳,当年发生了什么事,他没有细说,我也不好过问,总之,他不爱容诗彤。”
片刻,他又低低地说:“老婆,我比他幸运多了,谢谢你!”
谢谢她的改变,谢谢她肯接受他了。
哪怕她现在并不是真正爱上他,至少她很努力地去适应他妻子这个身份,尽着一个妻子,一个母亲的责任。华宸相信总有一天,她会放下对沈烨的感情,爱上他的。
初晓比他更加的庆幸,但她没有说煸情的话,而是帮他夹点菜,“你也吃。”
墨越做的菜比容诗彤做的还要好吃,初晓吃得津津有味的,吃着吃着,她身边的男人走开了,知道华宸是去关心墨越,初晓没有跟着去打扰他们。
华宸靠在厨房的门口,双手插放在裤兜里,静静地看着墨越在忙碌,墨越知道他来了也不理他,只顾着做自己的菜。
沉默了几分钟,华宸低沉地问:“见着你的丫头了?”
墨越的动作顿住。
华宸就是华宸,比常长欢更了解他。
“她有了新欢?还是对你恨之入骨?”
墨越转身,抿着的唇瓣掀动,“没有追上,被她跑了。”
华宸了然,怪不得墨越会做半天的菜,而且做的清一色家常菜,原来是想他的小未婚妻了。
“五年了,五年了,好不容易遇上,却被她跑了!”墨越脸现痛苦,“她惩罚我五年还不够吗?”
华宸抿唇,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华宸自己就是个不多话的人,就算他能理解墨越的痛苦,但让他说安慰墨越的话,他搜肠刮肚怕是搜不出十句话来。
“我追了很长时间,可还是被她跑掉了,不,她是避开了我,她肯定也见到了我,认出了我。她说过的,就算我化成灰,她都能认出来。她有心躲起来,我追去也无济于事。华宸,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找回她的了,可是……我依旧错过了她。”
墨越痛苦地抱着头蹲下身去,脸埋在膝盖上,抱着头的手胡乱地扯着自己的头发。
“遇着了,错过了,我和她,难道缘份真的尽了吗?”
华宸双手从裤兜里抽出来,走向他,拍了拍他的肩膀,“虽说错过,好歹见到了,说明她真的在A市。”
墨越霍地站起来,似是对华宸说其实是对自己说:“是的,好歹见着了,她就在A市,我一定会找到她的,她要恨我,我认了,是我伤了她,我的错,我都认了,只要她不再逃避我,给我赎罪的机会。”
当年,她逃跑之前,他差点对她用强的,虽说最后没有得逞,但他扒光了她,把她锁在房里不让她出去。
他之所以会对她动粗,是因为她跟她的一个学长吃了一顿饭,被他看到了,他当场揍了她学长一顿,然后拖着她回家,意欲强行玷污她。
女人最怕的就是被人用强。
他偏偏就做了那混帐事。
当年,他摸不清自己的心意,既把她往其他男人的怀里推去,可当她和其他男人一起的时候,哪怕只是吃顿饭,他又火冒三丈,从语言上,行动上伤害她,把她伤得体无完肤的。
她再爱他,被他这样折磨,她的情也会被磨灭的。
被嫉妒冲昏头脑的他,还打了她一耳光,因为她反抗激烈……
想起自己当时的混帐,墨越就想自抽嘴巴,他都做了些什么呀。
她被老管家放走了,他发疯地找她,差点把S市挖地三尺。渐渐地,他才知道他以为自己不爱她,其实早就爱入到骨血里。摸清了自己的心,悔恨,自责铺天盖地而来把他淹没。
他找她找得再疯狂,自己的家人都没有一个人同情他,爷爷甚至还说,最好他一辈子都找不回丫头。
看,他的混帐连家人都看不过眼了。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墨越保证不会再伤害丫头一根手指头,他会好好地疼她,爱她,顺理成章地娶她为妻,两个人好好地过完下半生。
可惜,时间不能够倒流。
他做过的混帐事,如同阴影恶梦一般,缠住了丫头,让她惧他,恨他,最终导致两个人劳燕分飞天各一方,相见遥遥无期。
如今,真的见着了又能如何?
她跑了!
五年的时间,她并没有原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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