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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顾名思义就是能着火的药,触火即燃是它的主要特性。
那又为什么叫它做“药”
呢?因为制造火药的两种主要成份-硝和硫磺都是药品,所以叫做火药。
与依靠空气中氧气才能进行燃烧的物质不同,火药是由硝石释放氧气完成燃烧过程的自供氧燃烧体系,因而可以在密闭的容器中燃烧。
由此可见,硝石在火药中扮演着氧化剂的角色。
而硫磺在火药燃烧中扮演着还原剂的角色,是火药能够爆炸的重要因素。
在春秋晚期(公元前六世纪),有一个叫计然的人就说过:“石流黄出汉中”
,“消石出陇道”
。
石流黄就是硫磺;消石就是硝石,古时还称焰硝、火硝、苦硝、地霜等。
可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木炭、硫磺、硝石已经为人们所熟知。
在我国第一部药材典籍汉代的《神农本草经》里,硝石、硫磺都被列为重要的药材。
即使在火药发明之后,火药本身仍被引入药类。
明代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中,说火药能治疮癣、杀虫、辟湿气和瘟疫
火药是由练丹家发明的。
由汉代到唐代,练丹家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大胆的试验,虽然没有达到练出“仙丹”
的目的,但在练制“仙丹”
的过程中发明了火药。
首先,人们对组成火药的三种成分的性质有了一定认识。
早在商周时期,人们在冶金中已经广泛使用木炭。
在实践中,已经了解到木炭是比木柴更好的燃料。
硫磺有天然存在,人们很早就开采它。
同时在冶炼中,逸出的刺鼻的二氧化硫和温泉中四溢的硫磺气直接地刺激着人们的感官。
就在这些接触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硫的一些性能。
除了获知它对某些皮肤病有特别的疗效外,还有某些奇特的性质。
如《神农本草经》里说:“石硫磺……能化金银铜铁,奇物。”
就是说硫能和铜铁等金属化合。
我国最早一本炼丹著作东汉的《周易参同契》里,记载硫和水银化合生成红色硫化汞的反应。
硫的这些性能在从事炼丹的方士眼里很受器重。
硫不仅能和铜铁等金属化合,还能把那神奇的水银制服。
于是练丹家们在妄图用水银炼制所谓的“金液”
、“还丹”
中,常常使用硫。
在实验中,人们还发现,硫着火容易飞升,性质活泼,很难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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