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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博书铺,古色古香。
一楼售卖书籍,二楼喝茶听书。
说书先生站在台上,看着堂下爆满的宾客,声音洪亮,眉飞色舞道:
“诸位可曾听过抢着吃断头饭的怪事?”
“话说那威武将军之子常远,在官道上撞死人……”
“……入了牢,不懂常识,见犯人吃鸡,竟要去抢……”
“当场被咬得热血溅出三尺远,整个脖子都快被咬断了,不出几息便一命呜呼。”
“……那采花贼也是彪悍,威武将军为子报仇,抽刀砍来,不躲不闪,任凭长刀没入腹中……你们猜结果怎么着?”
客人们听得津津有味,纷纷起哄猜测道:
“采花贼没死?”
“莫非犯人反杀了威武将军?”
“不会也咬了喉咙吧?”
故事已在京城传唱半月有余,很多人都知道结局,只是权贵出丑,总能让寻常百姓产生兴趣,对这则故事百听不厌。
见气氛来到高潮处,众人的胃口也被吊得差不多了,说书先生才嘿嘿笑道:
“喉咙肯定是没咬的,只是威武将军的脸,被那采花贼腥臭带屎的指甲抓得血肉模糊,不能再见人,便连腹下那玩意也被采花贼的勾拳重击——”
“当场卵爆!”
“该!”
百姓们听得热血沸腾,纷纷拍手叫好,打赏银钱。
人群最后,身穿麻衣白袍的张武也鼓掌拍手,将半两银子放桌上,起身离开。
百姓们不关心冤者的死活,只喜欢听权贵的故事,看人出丑取乐,获取谈资,回去后朝乡邻吹牛,大抵是人民的天性。
至于后来……
常远死了。
威武将军遭到重创,卧床不起,几乎一命呜呼。
听闻这半月来寻遍京城名医,都无法遏制他的伤势。
被带粪的指甲把脸撕烂,不用多久伤口便会流脓烂完,除非把脸切掉,不然死定了。
至于那个受伤的庄稼汉……
常远死于牢中,爆出惊天大瓜,事情的影响力实在太大,碍于汹涌的民意,顺天府只好把庄稼汉改判无罪。
出现这么大的丑闻,就连皇帝都有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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