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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诺云出生在一个“贫贱夫妻百事哀”
的家庭中,她从小看腻了父母争吵,觉着即使是家人,那种为了一分钱都能闹翻的样子也都特别丑陋。
到了十四岁,进入了中学的诺云情窦初开,某天她被一道题难的直喊头疼时,她的同桌“学霸”
同学却微微一笑,拿着粉笔站到讲台边写边讲,一副“指点江山”
的模样,这一瞬间,诺云仿佛觉得草长莺飞歌声四起,而那位学霸就在无尽的美景中对着她颔首微笑,帅得不成样子。
而就在这一刻,她的心仿佛被什么给击中了。
彼时的诺云瘦瘦矮矮,又长得黑黄黑黄的,一把枯燥燥的头发扎在脑后,脸上写满青春的痘痘长的此起彼伏。
诚然,学霸对于这样的诺云是不屑的。
不过诺云自有办法,她开始小心翼翼的靠近他,时常安静的坐在他身旁,听着他无比清晰的吐出一个一个发音标准的英文单词,心悦臣服。
诺云特别喜欢黄昏时分,因为每每这个时间,太阳会从窗外照进来,把他俩的影子在地上拉得无比纤长,而彼时诺云总是将头悄悄的侧着,将自己的影子搭在学霸的影子上,看两人的影子纠缠欢舞。
诺云开始攒钱,每个月十块钱的零花钱都小心的收好,不再去买一根棒棒糖,一只花发卡。
等诺云攒够一百多时,她去商场买了一支对她来说很贵的钢笔,小心的选了粉色纸包装好,在学霸生日那天,含羞低着头,用双手递了过去。
学霸接过礼物,微微一笑表示感谢,拆开后便把钢笔随手放进了笔袋中。
那一刻,诺云的心里开心又失望,他收下礼物应该是代表有些喜欢自己的吧?但是他对礼物这样又不屑……
诺云想着想着,一眼扫到了学霸脚上的那双鞋,忽然就笑了,其实他不是不在乎自己送的礼物,只是他脚上那一双双不定期更换的品牌运动鞋,早就出卖了他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即使是这样一支自己攒钱攒的很辛苦买来的钢笔,对他来说也不过是最普通的东西吧?
诺云想着,便放宽了心,继续微笑幸福,安静的坐在他的身边。
只是,如果不是那个午后的无意一瞥,怕是这份喜欢会长长久久的坚持下去吧?一直坚持诺云长大开花,长成一个美丽少女的模样。
于是许多年后回忆起来,诺云对那个午后的一瞥,内心真是百感交集。
那是一个暑假的午后,阳光刺眼浓烈,诺云为了避开妈妈的抱怨,在最热的时候冲到街上,窝在一棵树的阴凉下打盹儿。
忽的,一声怒吼惊醒了她,吓得她险些一头栽倒在地。
“不行!”
这声音听来倒是有几分耳熟。
诺云抬了快眯上的眼,四处张望着。
不远处,一家运动品牌店门口,正站着那一个被她偷瞄了千百回的身影——学霸同学。
这声怒吼正是从学霸同学的口中发出,他两只胳膊环绕在胸前,怒气冲冲的看着眼前一位妇人。
妇人穿着很旧,黑色的短发间很明显的散着些白色银丝,一张黑黄的脸上印着几道浅浅的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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