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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突然他觉得手臂有点瘙痒,轻轻挠了挠,舒服了很多,并没有在意,继续开车。
没一会儿功夫,他就到了家。
这是一处400多平米的欧式别墅,里边六室两厅四卫,古雅的装潢和用心的布局,让这间房子的品质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住在里边,可想而知,那怎是一个“爽”
字可以形容。
可这么大的屋子里,却稍稍显得有点儿冷清。
这也难怪,人至不惑,却没有成婚,更没有一儿半女,父母又不在身边,这钻石王老五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沈迅刚一到家就迫不及待的从提包里取出了那个金碗,饶有兴致地观摩起来。
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这并不起眼儿的金碗,却让他爱不释手。
自从几周前强子送给他之后,就像着了魔一样,只要有点时间就拿在手中把玩,他感觉这个碗冥冥中自有一种魔力,而这个力量会让所有拥有它的人为之癫狂,甚至丢弃生命。
沈迅从冰箱中取出一罐啤酒,透凉的液体通过咽喉,流淌到自己的胃中,这感觉让他甚是舒服。
可并不擅长饮酒的他,一罐啤酒下肚后,觉得有点微醺,缓缓蜷到了沙发里,而面前的大理石茶几上,那只碗独自弥散着幽幽的金色光泽。
可能是酒精的过敏,也可能是天气的干燥,他的手臂又开始发痒了,沈迅不断抓挠着已经有些微微泛红的皮肤,这感觉就像万蚁食心般难受,因为他慢慢觉得这瘙痒之处,并不发自皮肤,而是胸腔内那最为脆弱的心尖儿,让人苦不堪言。
于是他在浴盆中放满了洗澡水,脱去衣物后,直接将身体埋了进去,一股热意瞬间裹满全身,刚刚的瘙痒,也随之一并消失了。
他惬意地躺在按摩浴盆的头枕处,让不断循环的水流肆意冲打着,周身的经脉顿时通澈恬适,正在他舒筋展骨,尽享这泡浴带来的舒爽时,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打破了这短暂的美好。
沈迅不耐烦地裹上浴巾,走了出来。
看手机的提示原来是死党强子。
这家伙和他从小玩到大,后来自己瞎折腾,慢慢苦尽甘来,从了商,做的还算不错。
而强子却遵从了父母的安排,做了一名考古学家,那个金碗就是他不知道从哪里寻摸回来送给自己的。
不过每次,一想到强子和考古学家这两个词儿,他就忍俊不禁。
一个从小历史成绩基本为零的胖子,最后却从事了考古,这简直是驴唇不对马嘴,完全不搭调!
“喂!
老沈!
我是强子!”
“还不知道你小子的声音,有事快说有屁快放,我这正泡澡呢!”
“昨天送你那金碗还在么?”
“当然在了,你小子还真行,这礼物我很中意!
比送我个媳妇儿都靠谱,你哪搞来的啊?”
“你这两天没感到有什么异样么?”
强子的声音有些颤抖。
“异样?什么异样?吃得好,睡得好,你这什么意思啊!”
沈迅被这没头没脑的问题问的有点懵。
“那就好,那就好,没事了,回见!”
强子说完,急匆匆地撂了电话。
这什么跟什么啊,搞得这么神秘,沈迅有点莫名其妙,想追过去个电话问清楚,突然一阵刺痛,让他轻皱了下眉头。
他低头一看,刚才瘙痒的地方,正在淌着血,鲜红的血液已经从手臂上缓缓滴下,染红了白色的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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