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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则物美价廉但当街吃起来根本谈不上优雅,多数稍有身份的都不太拉得下脸面买点什么蹲在屋檐下磨牙齿,不过实在架不住人流量巨大,喜爱花都想游玩花都的可不仅仅是贵族,还有平民还有小户家出身的爱侣们,进不起餐馆旅店难道还买不起几串煎炸烫烤的小玩意儿么。
瑞丝表示她同样喜好从街头尝到街尾,嘴巴根本没听过——只有这点她才能勉强对阿米德雅另眼相看。
此人统治凯帕快十年,功绩的确有目共睹。
十年前的凯帕也叫花都,那仅仅是因为家家户户养花卖花,除去花山花海别无长处。
十年后的凯帕依然叫花都,却是花簇锦攒人比桃李艳。
瑞丝毫不客气地指着男人道:“老板!
这一包肉丸都归我了,他付钱!”
阿米德雅也干脆,爽快问:“还要别的么?”
大有你想包下这条街我就为你一掷千金的豪气。
“不。”
瑞丝悠悠荡荡地往前走,“你打扰了我的私人时光我才让你付账,咱两不相欠,用不着玩客气献殷情。”
阿米德雅笑了笑,“抱歉,对待女士我一向如此。”
瑞丝嗤地声,多漂亮的绅士调啊。
“怎不见你对莉莉莎也这么大方?”
“你很纠结于此?”
阿米德雅略感惊奇地抬眉,“可不是第一次听你为莉莉莎小姐驳我了。”
“……为她打抱不平怎地?”
瑞丝不快地横他一眼。
“没……”
青年低头状似认真地思考着什么,帽檐的阴影几乎遮蔽了他大半容颜。
“只能说,我跟拥有莉莉莎这名字的女性都没有缘分。”
“啥?”
瑞丝抠耳朵。
阿米德雅看着她笑起来,“不骗你哟,我国帝都里还有一位莉莉莎也爱慕着我呢,遗憾的是我心别处。”
……老娘可以扇死这个臭不要脸的么?
“啊,说起来可真算得孽缘,”
阿米德雅抿嘴邪笑,“我哥活了三十年,唯二喜欢的女孩子都叫莉莉莎。”
然后“都”
喜欢你。
瑞丝翻白眼。
“啧啧,第一位莉莉莎小姐长什么样来着?很多年没见了记不清楚……”
阿米德雅敲敲前额,“依稀也是名金发美人,啊哈,我哥就好这口嘛。”
老娘真的特别、特别想扇死你!
瑞丝暗自替莉莉莎泣血——记得你的人终归会记得不管他是否生命垂危咒术无效,不记得你的人终究不会记得不管你原来是何身份。
幸亏当时她出于少女式的罗曼蒂克心理,写下的愿望算是比较笼统宽泛的,若细致到此人身上,瑞丝觉得莉莉莎一准悲剧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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