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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去意已决(第1页)

欢欢不知道之乐什么时候离开的,她一觉睡到了大天亮,直到阿欣和寒大妈来找她。

她们带来了早餐,这样欢欢就不用自己做了。

原本部落人是没有吃早餐的习惯的,他们一般只中午吃一顿,晚上吃一顿。

可是明欢欢却受不了,寒大妈总是会早点给她做一点肉汤吃。

“欢欢,你的办法好用极了,我们问过族里的女人了,她们都说效果不错,男人都动摇了,也许他们会暂时放下报仇的想法!”

寒大妈也给小狐狸喂了一块肉,笑呵呵的道。

明欢欢笑了,“当然行。”

男欢女爱是天性吧,尤其是男人。

“马上春天到了,万物复苏,我们终于熬过来冬天。”

寒大妈看着地上的一层厚雪,笑了,“这个冬天,族里的男人太难熬了,这么冷,他们还得天天出去打猎。”

“都怪那些辛族人,吃了我们那么多食物。”

阿欣咬着牙呸了一口,直到现在,她还是那么愤恨。

这也幸好是这个时代的女人并不在乎,如果是明欢欢,她恐怕连活下来的勇气都没有了。

“幸好是赶走了他们,就怕辛族还会来啊。

我们重族是最靠近西南的一族,辛族虽然距重离我们比较远,但是也算是最靠近的大族了,我听族长分析,辛族之所以攻打我们,是想借助我们部族的地盘,站稳脚跟,然后让旁边其他部族全部臣服。”

寒大妈也是一脸愤怒。

没想到部族之间的战争,就在眼前了,看来是走到哪里,都逃不脱战争啊。

原来她跑到了个战火纷纷的时代。

“不说这些了,寒大妈,你教我怎么做鞋子吧!”

明欢欢翻出那两块木板。

“用木板做鞋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的确很好,木板又厚又硬,用来做鞋底,比草垫好多了,就是有点硬。”

寒大妈笑了下。

“在上面包两层兽皮,穿着就舒服了,然后把鞋身和鞋底缝在一起,这种鞋子在我们那里叫靴子,冬天穿着才暖和!”

明欢欢拿着木板和兽皮给寒大妈比划着,阿欣和寒大妈听了都连连叫好,“欢欢,你真是太聪明了,这样给做成靴子,我们冬天就不怕冷了。”

当即,大家就帮着一起开始做靴子了。

……

中午的时候,阿欣和寒大妈走了,而重安却来了,靴子做好了,摆在石桌上,因为是给之乐做的,所以看上去很大的一对。

重安的目光在那一对兽皮靴子上好久。

那是用黑色熊皮制作的,里面多事毛茸茸的,靴子口处一大堆的毛毛,看上去暖和极了,小狐狸被养熟了,窝在靴子边上,过一会儿,又使劲往靴子上面爬,像是得到一个好玩的玩具一样。

“欢欢,这是?”

重安好奇的走近瞧了瞧,欢欢这里总是会有新鲜玩意。

“靴子,穿在脚上的。”

明欢欢笑着走了过去,拿起来给重安看,“你看,穿了这个,就不怕冷了。”

重安拿过一只靴子,摸了又摸,脸上表情温柔,“真是好东西。

这是给之乐的吧?”

“是啊,男人大冬天出去打猎,很不容易,我已经把做法交给阿欣她们了,相信族里的男人,很快都有靴子穿了。”

明欢欢自己脚上穿了雪地靴,以前从现代穿越过来的运动鞋早烂了,后来实在冻得不行,所以这几天纠结着从玉佩那得到雪地靴,这样突发灵感,就想着给之乐做靴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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