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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余天这颗萝卜走了,我是不是应该趁着天气还好赶紧给自己这个坑再换一颗新的萝卜啊。
想着想着我觉得这种说法太容易让人想歪,想到色情的层面上去。
那么换一种说法,忘记旧爱需要的就是时间和新欢。
我猜林悦是一个很好的新欢,但是我不确定他在已经知道我被余天那颗坏萝卜变成一破土坑的时候,还愿不愿意当一个接盘侠。
而且是在他本身就很有资质和资本当一颗坏萝卜的前提下。
“想什么呢?”
林悦推了推我,我低头看,眼前已经有三四个空的易拉罐了。
林悦嘛,除了脸上多了淡粉色的光彩外,神志比我正常清晰多了。
我摇摇头,连忙收起自己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特别装腔作势的去开啤酒,结果和我猜的一样,被林悦拦住了。
他很嫌弃很嫌弃的瞪我一眼,“你还真敢喝啊?”
看吧,林悦除了没想到我不怕打雷之外还是挺了解我的,从他答应陪我上天台来喝酒开始,他就猜到我最多是无聊而不是真的想喝。
从根本上来说,他还是不想让我喝酒,管的真宽。
可被人管着的感觉也真好,从小司大同就对我彻底放养,而我妈年轻那几年把青春全部耗在和司大同的小三儿小四儿们作战这件事上,也自然没多少时间管我。
那时候我就整天混在道馆里,嫌跆拳道太文雅,我直接找了个师傅学泰拳。
这其中有个特庸俗也特奇葩的想法,因为那时候我听说练泰拳的人命都不长。
瞬间我就觉得这事儿真伟大,为了练拳连命都不要了,这是多么纯粹的理想啊啊,而且也刚好和我那几年对颓废青年无比崇拜的想法完全吻合。
现在想想,我那时候好非主流,万一过几年我真因为练过拳英年早逝,那我肯定死不瞑目。
林悦在听完我长篇阔论的想法后笑着摇摇头,他认真的看着我,“原来你和我想的不一样。”
我急着追问他,“那你以前觉得我是什么样啊?你喜欢我哪儿呢?”
林悦想了想,“第一次见面,就觉得你很好看。”
看吧,林悦真的是弯的,原来他喜欢的就是那种“这么可爱一定是男孩子”
“眼睛弯弯的,笑的很勉强。
你那天脸上还青了一块儿,阿姨问了之后你说是摔的,可我一眼就看出来是被人打了。
说完你就往房间里跑,书包后面挂着两个拳击手套。”
“所以你就喜欢我了?”
我眨巴着眼睛问,林悦的口味好特殊。
“没。”
林悦摇头,“我觉得你就是个草包,然后很讨厌你。”
我泄气了,原来那几年林悦一直挺讨厌我是真的,在他刚刚说觉得我好看的时候,我还偷偷假设过他会不会因为很久之前就喜欢我,才会总是故意躲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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