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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惊帮着吴阿姨打扫完厨房,回到杂物间的窗户边看花,看得目不转睛。
好看,好看,他太喜欢蔷薇花了。
三年前,他的学校办了一个活动,让家长给十年后的孩子写一封信。
沈惊和他爸说了这件事,他爸不写。
沈惊说:“这是作业,每个人都要上交。”
他爸用甜得发腻的嗓音送走了一个老顾客,转头啐了沈惊一口:“我活不了十年,我死了,你也活不了,你看外头那群alpha会不会把你撕碎。
你让我给十年后的你写信?寄哪儿去?阴曹地府啊?”
沈惊没完成这项作业,他在那天的日记里写——我想有个人能给我写一封信,再送我一朵花。
因为阴曹地府是不会有花的,只有天堂才有花。
那篇日记只有一个赞,来自cd。
十五天后,沈惊收到了一个包裹,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收到包裹。
包裹里是一封信,和一朵蔷薇永生花。
从那天开始,蔷薇花就是沈惊最爱的花。
·
沈惊痴痴地看花,一直看到了深夜。
别墅里所有人都休息了,沈惊拿起他的马克杯,去厨房接水。
这时脚步声响起,有人下楼了。
沈惊的后背僵了僵,他回头,笑着问好:“哥哥。”
俞昼手中拿着一个玻璃杯,淡淡颔首。
沈惊看了一晚上的花,他觉得自己心神宁静,病都要好了。
但是一看见俞昼,手腕又开始隐隐作痛,是那种骨头里的痛。
沈惊让出了净水器前的位置:“哥哥,你怎么还没睡觉,加班吗?”
俞昼接了一杯水:“嗯。”
沈惊装模作样:“哥哥,你要注意身体,不要太累了。”
俞昼说:“谢谢。”
他越冷淡,沈惊心就跳得越快,越来越快。
俞昼五根修长手指握着水杯,抿了一口清水。
沈惊的视线不自觉落到俞昼的手上,指骨明显,指甲干净,扣着玻璃杯有种难以言喻的性感。
沈惊把马克杯放到大理石台面上,嗫嚅道:“哥哥,我和明旭少爷的事情,是我错了,对不起。”
俞昼模糊地笑了一声:“你错在哪里了。”
沈惊说:“那是哥哥送我的衣服,我不知道是明旭少爷的,所以就穿了。”
俞昼说:“你在怪我,不该把小旭的衣服给你。”
沈惊尽职尽责地扮演一个逻辑和道德水准都在线的正常人:“不是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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