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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古梁:楼上说的完全赞成,但说法太过委婉。
楼主写的狗屁不通,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西游记》乃我国四大经典名著,这么写,简直就是亵渎,对名著的亵渎,对中国古典文学的亵渎,对中国文化的一种亵渎。
强烈建议版主删除这篇文章,这种东西,玷污眼睛。
玷污眼睛你还看,你的眼睛怎么那么贱。
小小飞刀:对于楼上的言论,飞刀我不敢苟同。
时代在进步,文学也需要进步。
虽然你们长篇大论的批评,但我看到楼主的文章,心里就一个字:爽!
就应该这么写,妖是妖他妈生的,人是人他妈生的,神仙也是人他妈生的,为啥不能是地痞的味道,我就觉得挺好看,楼主加油,看好你。
总算有条脑残粉了,人都是爱听好话的嘛!
他自然也不例外。
抬起手,简单的回复了句:神仙是妖生的!
即便前世的他,也不过是个扑街写手,写了几百万字,评论区楞是广告多于评论,最后干脆留言,然后将其置顶。
2005年的广告还不是那么猖獗,而且每一条评论不管褒贬,字数都还不少,不像后世,全是些“恩!
不错,加油”
“开头可以,加油!”
之类的话。
他自然也不是那些大神,可以视万千恶评如无物,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那境界离他现在,太远了。
他花了几分钟,愣是将全部评论看完了,不多,也就十来条,即便是恶评也都礼貌性的回复了些客套话。
回复完却发现,原本心潮澎湃的心,已然开始乱起来。
没法,再一次的将前面写的文重新来回的看了两遍。
确认自己已经进入状态了,才慢慢抬起手来,指尖跳动。
“爹,他死了,被孙悟空杀死了。”
“我眼睁睁看着他倒下去,一点办法也没有。”
“孩子,你这又是何苦呢?难道嫁作天庭的妃子,会比驮一个和尚万里跋涉的难么?”
“爹,你不会懂得,你永远不会懂的。”
郑楚如同一个透明人一般,站在水晶宫里,看着这对父母的对话。
水晶宫被一个巨大的水泡包裹,外面是漆黑一片,即便在这水泡内,琉璃琥珀随处可见,蓝色的光华映出奢靡的装潢,他依然感觉到一种落寞和深深的孤独。
老龙王不懂,他也不懂。
一个是人上人,神上神,一个宛如牲口,驮行万里。
天差地别,让人一目了然。
这个荒诞的世界似乎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一种荒诞,又似乎整个世界因为有了这条小白龙,变得有些不同,充斥着一丝叫作痴的情丝。
“我也不知道那唐僧是何人,他竟能让你如此执迷。
只是那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说来全是天界的……啊,不能说,不能说。”
你连唐僧是什么人都不知道,却傻傻驮着他,要去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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