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珍妮一下又亢奋起了,“我们又能同行了!”
……
“你适合这种红棕色口红。”
珍妮作出合理评估。
“好了。”
珍妮收拾着化妆工具:“我的手法绝对很棒。”
“确实不错,”
格拉迪丝对着镜子观摩成效,“整个人有了精神气了。”
“我把你化得像女王。”
“很好。”
【格蒂,你这样辈分就大了。
女王?你是要做哥谭王子的后妈?可是我们这次是要收养小鸟,你是要直接收养布鲁斯?我懂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你又懂什么了?格拉迪丝微笑的嘴角难得僵住了,什么逻辑?收养不了蝙蝠侠的儿子就收养他本人?
珍妮看到了她的神色变化:“怎么了?格蒂。”
“想到了些好笑的事情。”
格拉迪丝转移话题,“话说珍你对化妆的确有独特见解,审美很棒。”
“这是因为”
珍妮的脸色不知为何也有些变了,“托了一个家人的福。”
天哪,她哥哥出道时戴了紫色的多米诺面具,还穿着布满紫色问号的绿色西装。
当时爱德华还问她:“珍,我这套衣服是不是很酷?”
珍妮:“……”
她当时实在是害怕极了,害怕在潜移默化中她的审美也会堕落成这样。
于是她就拼命去学审美相关的知识,力求自己审美能力不滑坡。
当然——她再后来帮爱德华改了下制服,最起码是干干净净的绿色西装,再佩戴优雅利落的绿色墨镜,看起来就顺眼多了。
现在的话,她和爱德华只是偶尔联系,他总是要在电话里情绪激动地说要布置一个蝙蝠侠绝对猜不到的谜语,这使她感到无聊。
“祝你成功。”
她总是这样来结束电话。
她瞄了眼格拉迪丝,到底没说自己哥哥是那个阿卡姆高材生的事——
没别的原因,爱德华的行动,和她们总归是两条并行线,他们遇不上的。
彩妆店上方的小电视正好在播报一条的新闻。
“谜语人越狱后于今天中午抢劫银行失败,又一次被蝙蝠侠押送到阿卡姆,路上神情激动,称下一次行动一定会成功。”
珍妮:“……”
“哇哦,”
格拉迪丝挑挑眉,“他真倒霉,不是吗?”
“他就是个倒霉蛋,还是个蠢货,怪不得总被抓。”
可是,该死的等了这么多年了,阎王给的这个破玩意火狐就是死活没反应,就算他把那些女的骗过来也没用,今晚正好又是一个月圆之夜,且天象有异动,七星连珠,这是个可以早点结束这个该死的人间生涯的好时机。只见,月华夜优雅的起身,迈着从容的步伐从芙离眼前走过,芙离气的牙痒痒,哼,一会她偷了这个火狐,看你还嚣张!虽然这艘巨型游轮的四周布满了手持武器,隐藏在暗处的保镖,而且不知不觉,游轮已经离开了岛,飘在海上,但是,她有把握可以拿到那块宝物!哗黑幕被揭开,在众人期待的重视下,一块只有三分之一巴掌大的狐符安静的被置于一个复古的托架之上,隐隐闪着猩红色的流光,但是...
修炼者,修行亦修心!一代少年,一步步崛起,血染江湖又怎样,敢爱敢恨,快意恩仇,看我立地成神!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故事新书血与狂正式发布,欢迎新老读者前来指点,多提宝贵意见,拜谢!...
摇了摇附近的人,竟然无意间加上了地府的阎王爷!他本领通天,还收了我做小弟!从此以后谁TM也别惹我,我‘下’面有人!一玉佩加一更,一皇冠加十更,金钻六百加一更,推荐一千五加一更。看书不投票,有钻石不给,我大哥说了,晚上就把你带走!...
莫名回到那段被叫做青春的年代,张宇没有太大的野心,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不再像前世那样潦倒,最大的梦想也只是成为前世没有做到的网文大神,做富二代他爹而已。凭借重生之大涅槃,他成为一线作者,刮起重生小说的风潮。这是一个扑街作者凭借都市小说成为网文大神引领风潮的故事。...
李曦穿越那年,杨玉环十五岁。这是大唐开元二十一年的春天,剑南道蜀州晋原县,后来被封为虢国夫人的杨花花,和后来身兼二十余职权倾朝野的一代奸相杨国忠,眼下就住在这里,只不过现在的他们,一个还是文君新寡处境堪忧的寡妇杨,另一个则是厮混街头穷困潦倒的杨钊。嗯,就是这样了,虽然套路有点老,不过这个故事应该会很好看。...
她意外穿越,本想找齐7颗灵珠回家,奈何阻碍重重,先勉强做个有钱有权有人的三有好青年吧。他,帝国云王殿下,天赋卓绝,腹黑霸道,却另有一重神秘的身份,以复国为己任。她本是他相中的一枚棋子,却在他的地盘上玩得风声水起,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人,身后跟着桃花一朵朵。他忍无可忍,咬牙切齿从来没见过这么嚣张逍遥的棋子,从此缠上了她。他低眸凝视,温情脉脉若若,这一生,我只会爱你一个人。她眨眼然后呢?他霸道扬眉让你身边的那些男人统统滚蛋!南若顿时无语,男人太霸道,辞职不干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