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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这个时代选择了另一类才具的人来担任作家这个职业。
如果真的承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小说,那么也就应该承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作家。
这个时代的作家应该在处理特别的题材时,也有一种普遍的眼光。
普遍的历史感,普遍的人性指向。
特别的题材,特别的视角,特别的手法,都不是为了特别而特别。
在这一点上,我绝不无条件地同意越是民族的便越是世界的这种笼统的说法。
我会在写作过程中,努力追求一种普遍的意义,追求一点寓言般的效果。
因为我的族别,我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取是一种必然。
如果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这部小说真还有一些特别之处,那只是为了一种更为酣畅,更为写意,从而也更为深刻的表达。
今天重读这部小说,我很难说自己在这方面取得了多大的成功,但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在其中所作的努力。
我至少相信自己贡献出了一些铭心刻骨的东西。
正像米兰·昆德拉喜欢引用胡塞尔的那句话:“因为人被认识的激情抓住了。”
至少在我想到下一部作品的时候,我看到了继续努力的方向,而不会像刚在电脑上打出这部小说的第一行字句时,那样游移不定,那样迷茫。
在这部作品诞生的时候,我就生活在小说里的乡土所包围的偏僻的小城,非常汉化的一座小城。
走在小城的街上,抬头就可以看见笔下正在描绘的那些看起来毫无变化的石头寨子,看到虽然被严重摧残,但仍然雄伟旷远的景色。
但我知道,自己的写作过程其实是身在故乡而深刻的怀乡。
这不仅是因为小城里已经是另一种生活,就是在那些乡野里,群山深谷中间,生活已是另外一番模样。
故乡已然失去了它原来的面貌。
血性刚烈的英雄时代,蛮勇过人的浪漫时代早已结束。
像空谷回声一样,渐行渐远。
在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过渡期时,社会总是显得卑俗;从一种文明过渡到另一种文明,人心猥琐而浑浊。
所以,这部小说,是我作为一个原乡人在精神上寻找真正故乡的一种努力。
我没有力量在一部小说里像政治家一样为人们描述明天的社会图景,尽管我十分愿意这样。
现在我已生活在远离故乡的城市,但这部小说,可以帮助我时时怀乡。
在我怀念或者根据某种激情臆造的故乡中,人是主体。
即或将其当成一种文化符号来看待,也显得相当简洁有力。
而在现代社会,人的内心更多的隐秘与曲折,却避免不了被一些更大的力量超越与充斥的命运。
如果考虑到这些技术的,政治的力量是多么强大,那么,人的具体价值被忽略不计,也就不难理解了。
其实,许多人性灵上的东西,在此前就已经被自身所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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