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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斯里兰卡皇城当中最有名气的两个黑帮,哈犬帮的崛起绝对不是运气,只是因为这个街头组织有了一个非常独特的人。
和其他哈犬帮的成员一样,也是一个比特斗士,名字叫做阿伦·艾弗森,一个在前两年几乎无人知晓的名字。
而这个名字这两年在西城贫民区的知名度非常之高,只因为艾弗森是哈犬帮的阿尔法狗,也就是领头狗的意思,这是一种道格族特有的称呼。
艾弗森和其他哈犬帮的成员并不一样,他并不是本地贫民区出生的比特人,他来自于一个东边的小城市,费城。
艾弗森来到皇城只是出于好奇,看看自己能不能在这个号称机遇之城的地方混得出人头地。
遗憾的是道格族虽然分支庞大,但是除了金毛犬人这些优雅的道格族贵族地位比较高,其他的分支普遍地位很低。
当初年轻气盛的艾弗森因为一时冲动在皇城和一个落魄的小贵族打了一架,然后被拘捕了,关了一段时间后,然后才被放出来。
年轻的艾弗森那个时候非常的失落,帝国的种族歧视在很多时候都会让人感到灰心。
这一切,都因为艾弗森在这里遇到了和自己同族同支的哈犬帮之后才有了新的篇章,艾弗森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已经对自己成为一个共荣的骑士不抱什么兴趣了,帝国的军方对比特斗士好勇斗狠不服管教的天性深恶痛绝。
所以艾弗森转身就加入了当时在西城区只有十来人规模的哈犬帮,并且很快凭借一身比帮众们都要强悍的本事成为帮会的老大。
这是一个对于哈犬帮影响非常深远的事件,艾弗森也渐渐被视作是黑帮教父级别的人物。
他为原本只是三教九流小组织的哈犬帮,竖立了独特的文化体系,比如给手下解释为什么哈犬帮要叫哈犬帮。
在他看来,这个名字其实很有深度。
道格族分支繁多,人口基数也非常的多,为帝国做出的贡献其实非常之大,却一直遭受歧视,饱受非议,被人看不起。
而帮众都身为道格族其中的一员,应该有捍卫自己种族名誉的责任。
哈,就是推崇喜爱的意思。
哈犬,那就是推崇自己种族,以身为道格族一员而自豪。
这些说法在之前没有人想到过,道格族人在漫长的历史当中,早已经习惯了自己低贱的地位。
相对的,也自然有不习惯的,比如说清一色都是由比特斗士组成的哈犬帮,他们认为这个说法非常的精辟。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凭什么道格族人就非得那么低贱。
只是这一点,就让帮会有了比之前更大的凝聚力,更加的团结,通过艾弗森在贫民区的宣传,规模也扩大了几倍,有了足足四十四个人。
特别是皇都西城贫民区大部分的都是道格族,这让艾弗森风头很劲,被道格族各个分支的年轻人视作偶像。
除此之外,艾弗森还一直保留着自己之前被弄进斯里兰卡大监狱被弄出的头型,用来警醒和激励自己。
那种扎满一脑袋小辫子的地垄沟头型,是比蒙帝国的囚犯专用头型。
因为自身的经历,艾弗森提倡不要因为有过坐牢什么前科就看低了别人,而且要号召所有像他一样受过不公平待遇的人都联合起来一起抗衡这种不公平的种族歧视,保持这个头型也就是这个意思。
这个头型也让所有哈犬帮帮众纷纷效仿,甚至被推广成了一种在贫民区潮流,在西城区,这种地垄沟头型遍地都是。
艾弗森还有一身非常有特色的纹身,这同样被帮众模仿了过来,他们认为这是记载自己理想和表现自己信念不错的方式,同样可以时刻提醒自己。
就如同曹大队长等人看到过的一样,哈犬帮的人马几乎每个身上都有着繁多得夸张的纹身。
这些种种,都汇成了一股独特的民族文化,艾弗森的教父之名也是当之无愧。
直接管理普通皇城民众的不是别人,正好就是皇城治安大队。
当初艾弗森被捕入狱,也是治安大队的人干的,无巧不巧的就是前任南城治安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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