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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爱丽丝的离去,尼修尔是伤感的。
与此相对,这里爱丽丝很轻松哦,离开了繁琐的怀特家,仿佛脱笼的鸟儿,天高任你飞……而且离去什么的,又不是永远都不回来了。
旅游的目的地:没想好,话说本来就是临时起意的决定。
和那些叛逆期说什么‘我要离家出走,再也不会来了!
’的小鬼头一样。
顶多外面乱转一圈,等着父母找到他们。
初始性质就这么回事。
旅游的必备道具:随身背包算不算?
排除旅游这个名词,即便是普通的出门,有一点是必须准备的——钱!
“老板,麻烦烤肉串三根。”
“好……好的,小客人。”
现在是下午,离上一章的时间过去了不到一小时,爱丽丝表示并不是急着投胎,而且小脚的步程就那样,不可能一眨眼就出城穿越森林来到某某小镇展开什么事件。
出了贵族区的内城,来到外城的爱丽丝被空中勾人食欲的肉香味吸引,看中了街道旁的一处小摊开始花销。
“小姐,那个,不用麻烦付钱的。”
贵族的饮食自然是追求高档的,烤肉串大叔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个名不经传的小摊居然会有贵族光顾。
即便只是个小女孩,但语气还是为难加小心翼翼的。
至于收钱?最好的,希望这个女孩别在自己这个摊吃出拉肚子就万事大吉。
贵族有多可怕?
举个例子,身为伯爵女儿的爱丽丝想弄死这个摆摊大叔,先杀了都无所谓,法律程序随便的走走就好。
而摆摊大叔弄死了爱丽丝,这位摆摊大叔全家都死定了。
嘛,这种权利也仅限地位超然的大贵族。
小贵族行事还是不可能这么奔放的。
再说,谁他喵贵族没事天天欺负平民玩?
“那怎么好意思,显得我欺负你。”
“不,真的不用了。
而且……小姐的钱,我找不开~~”
某种意义上烤肉串大叔还真的被爱丽丝欺负了。
买烤肉串用数值这么大的金币付钱,这不坑爹么。
当然,也不是故意的,爱丽丝身上的零花钱总共也就三枚金币……关于金币的价值概念,可以供一户普通人家一个星期的伙食报销。
“那就麻烦了,下次我会注意的。”
爱丽丝只能收回金币,遗憾笑道。
“啊哈哈~~哪里~~”
烤肉串大叔决定了,明天一定要换一处离这远点的地方摆摊。
…………
平民区,这里并没有贵族的长辈教导想象中的那样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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