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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尚大笑不止,普明华心里却是有些打鼓,他打听到的事情里,有一样是非常出乎意料的。
那就是金和尚三年前在四中门口,被牛顶天追打过。
事情的详细经过谁也不太清楚,不过那事情对于金和尚来说,绝对是忍不了的,金和尚不可能会忘记那件事,可是他为什么装作自己不认识牛顶天呢?还答应自己这么快?会不会有鬼?
看着普明华脸上闪过的阴晴,金和尚突然收起脸上的笑容,摸着左脸颊一处疤痕对他笑道:“普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这次的生意我占一成。
我就把这事告诉你。”
普明华对他翻了个白眼:“你想得美。”
他斜眼看着金和尚:“我这次的事情不能有半点纰漏。
不适合你,下次再说。”
金和尚露出几分可惜,压低声道:“不就和几个老广东谈下来的事情嘛!
普哥这么小心翼翼做什么!”
他看到普明华眼神变得犀利,急忙摆了摆手:“行行,我不说了我不说了。”
金和尚拿起桌上一支雪茄递给普明华,自己拿了支用火机烤了烤点燃深吸了口:“普哥你肯定打听到了,三年前我被牛顶天那小子一路从四中门口追到红旗广场的事情。”
“不过一直到今天,我都没对别人说过,那天发生的事情,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金和尚面上露出几丝回忆:“三年前,我还只是个无忧无虑的小混混,三年之后我算不上人上人,但是已经衣食无忧,有车有房有小弟。”
他看着普明华沉默了一会才说道:“当时一个高中生出了一千五,让我教训几个他们年级的刺头。
我带了五六个兄弟也没多想就去了。”
“在学校门口堵住那几个刺头,本想着教训他们一顿,谁知道牛顶天和那个柳青就在里面。”
金和尚摸了摸脸颊上的疤痕:“我们五六个人连几个高中生都对付不了,我也没辙只能逃跑,却被牛顶天和柳青一路追到红旗广场后面的巷子里。
这脸上的疤痕就是那天留下的。”
“我在巷子里把他们俩撂倒了,其实也算是我输了,我年纪比他们大了七八岁,打赢两个小屁孩的高中生也值不得炫耀。
不过我要走的时候,那小子满脸是血的坐在地上对我说了几句话,我到现在还记得。”
金和尚看着普明华笑着说道:“他说。
你这样的人,没脑子,没胆子,要不是比我大几岁,今天躺在这的人就是你。
我劝你还是别做混混了,不如回家等死。”
普明华皱了皱眉:“这么说有什么不对?还是太对了?”
金和尚耸耸肩:“我家里的情况普哥你清楚,不愁吃不愁穿,可是我就怕我大哥,就我大哥那脾气,我只要做混混的一天,在他眼里一辈子都是渣滓。”
普明华笑笑:“你哥在部队的时候就是那样,谁都惹不起,就连我们指导员都让他三分。”
金和尚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落寞:“可是我不做混混能去做什么呢!
我什么都不会,得过一天算一天……混吃等死。”
“所以那天那小子对我喷了几句,我回家之后就一直在想。
我是要混吃等死呢!
还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金和尚伸手指着自己的庭院:“所以当我把事情想明白之后,花了三年的时间,我才有了今天这些。”
“我不是混混,也不是垃圾,更不是没脑子。”
金和尚指着自己的脑袋:“我只是不想像过去一样,被小屁孩指着鼻子骂我在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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