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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
虽然是拿着手机,但叶青栀还是忍不住冲着他挥舞拳头道,“谁告诉你我喜欢的?”
“青栀小姐姐,我看你写的书,你就是这么写的!”
昆煜忙忙说道,“你别骗我,我可的读过书的人。”
“什么?”
叶青栀目瞪口呆,她什么时候写过这样的书?
哦哦,不对,他怎么知道的?天啊?
一瞬间,叶青栀急忙挂断手机,双手捂脸,老天爷啊,三清祖师在上,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她什么时候脑残,竟然告诉对方,自己写书啊?
天知道,她写的那些东西,能够见人吗?
小时候,她并没有在意,她也不知道,自己有这种极端的缺陷。
从上初中开始,她就有些发现,她认不清人,这不,认错同学没事,可是,把自己老师也认错了,那算什么鬼?
后来,她查了一下子资料,发现这世上果然有一种人——脸盲。
事实上,就是认错人而已,这没事,她上学的时候,可以装高冷,甚至,她可以怪癖一点,古板一点,只和自己熟悉的同学玩耍就成、
反正,注意点,不至于闹太大的笑话。
可是,毕业了,要工作的时候,她就必须要社交。
上大学的时候,叶青栀曾经一度苦恼,她应该怎么办?
大学——就是社交的开始。
在考虑了很久之后,有一次,她无意中看到一片文章,是形容一个作家发奋图强,一个月都没有下楼,辛苦写作的事迹。
那个时候,叶青栀心中灵光一闪,要不,将来就做一个码农?现在网文发达,重点就是,她功底还不错,母亲当年也曾经一度有过文学梦。
从大学开始,她就暗戳戳的上网写点东西,不求能够多红多火,名扬天下,文传天下!
但求能够混一个温饱,再不济,不至于饿死吧。
谁让她没有社交能力呢。
作家——真是拼天赋的,叶青栀感觉,自己是功底不错,毕竟,她母亲是小学语文老师啊。
可是,她没有作为一个作家的天赋,所以,她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跟风。
跟风是一个很让人不耻的行为,但是,为着能够混个温饱,叶青栀认了,无耻就无耻一点吧。
而现在最流行的,就是霸道总裁和甜宠小白兔的梗,而一旦霸道总裁碰到了他心目中的“甜宠小白兔”
,就会各种不安常理的送礼物。
事实上,这个梗最初的出处,据说是大名鼎鼎的《笑傲江湖》,众多江湖小帮派为着讨好魔教圣女,给男主各种送礼物。
叶青栀自然也学过这么一个梗,可是,她真的不知道,昆煜会跑去看她写的文,还以为,她喜欢?
越想,叶青栀就感觉越发的丢脸。
不成,还是算了,自己不要努力做个码农了,她不应该抢那些真正作家的饭碗,还是想想,做一点别的工作,赚钱养活自己吧。
想到这里,叶青栀呆呆的靠在沙发上,她做什么好呢?
脑海中盘算了一圈,她发现,她事实上懂得很多,但是,所有要做的工作,似乎都需要和人交际。
而她最不擅长的,就是交际。
叶青栀盯着自己的手指,半晌,不仅皱眉,难道说,自己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做做古董生意?
对,如果是做古董生意,她完全不用看人的,她要看的,只是衣服,配饰,从而分辨这个人有钱没钱,是不是“肥羊”
?
好吧,不管如何,总需要赚钱养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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